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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义一脑门汗。
老妈的要求大到没边,他深感无能为力。若是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又不能释怀。各种纠结间,耳边突然响起路云爽快的声音:
“行,婶,我马上发给你。”
马义愕然回首,他都不知道路云是什么时候站在身后偷听他娘俩谈话的。
“你怎么偷听我们说话呢?”
“什么偷听?我是光明正大地听。你别忘了这里是我的地盘。”路云理直气壮反驳,马义顿时哑火。
路云趁机夺过手机,挽上马义的手臂,偎依着他肩膀,手抬高成45度角,“咔嚓咔嚓”几声,连续自拍几张他们的合影。接着手指动作如行云流水,一组她与马义甜蜜又暧昧的合影照,通过电磁波几乎同步传到妈妈电话上的信息箱。
路云潇洒地收起手机,继续做饭去,马义一个人在客厅发愣。
无庸置疑,路云一组合照发过去,自己被富婆包养的谣言必将不攻自破,却也正好趁了老妈抱金砖的念想。马义心里怪怪的,他隐隐觉得自己貌似刚刚从一个是非漩涡里脱身,紧接着又陷入一个温柔陷阱。
得了,自己修真的事还不知道怎么向父母解释呢,现在又添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金砖牌路云!
唉,男人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桃花运,那绝对是人生一大悲剧,然而桃花运若过于泛滥,何尝不是一件让人苦恼的事呢?反正马义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
“马义,吃饭了。”路云腰间挂着围裙,婷婷而立,一点都不象叱咤风云的江湖儿女,倒象一个十足的居家师奶。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又经过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马义早已经饥肠辘辘,于是他不客气,放下心事,抓起碗筷,狼吞虎咽。
“我烧的菜味道怎么样?”路云看着马义的吃相,就知道他已经饿坏了,心头一阵柔软,细声软语似在询问自家男人。
“嗯?”马义抬头,嘴里塞满饭菜。刚才吃得太急,他没有品出饭菜的味道,路云一阵幽怨,说道:
“你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道味道。”
马义反应快,马上囫囵咽下口中的饭菜,然后边拱嘴,边学猪叫:嗷哦、嗷哦……
路云莞尔,饭桌上的气氛重回温馨。
吃过饭,路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马义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不会玩枪,更不会躲子弹。
他在电影里看过,用枪高手是可以躲避敌方射来的子弹的。现在他正被地下世界的人马追杀,他们手里都有枪,而以自己现在的修真水准,枪还是他的致命克星。他最好学一些用枪和躲子弹的本事,否则一旦遇上他们,他除了逃别无选择,而他已经不想再逃了。
或者,别人根本不让他逃。
“要不你再多留一天,教我用枪?”路云也在逃难之中,马义有些犹豫。他不敢确定路云会不会为了他而留下,毕竟多留一天,她就会多一分危险,而他确实又很需要她的帮助。
“好!”
路云爽快地答应了。这是马义心中最想得到的答案,但是当他听到路云回答的时候,他还是恍惚了一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再次确认路云愿意为他留下时,马义对路云的好感陡增,帮她铲除南荣帮,一劳永逸地解除危险的念头更加坚决。
“你确定一天就能学会用枪?”
路云的意思是学会开枪也就是一分钟的事,但是枪要用得精,成为真正的用枪高手不是可以一促而就的,不仅枪手需要历经千锤百炼,更需要有好的老师在一边诲人不倦。
一天时间,只是学会开枪,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枪手,那么还不如不学。
“一天足够了,我保证能成为你最好的学生。”
马义自信满满,在路云眼里却是牛b轰轰。唯有马义知道自己不是吹牛,他已经元气二重,就象武侠小说里拥有九阳神功的张无忌,早已经伐骨洗髓,打通了任督二脉,任何高深的武功他一学就会。
路云没有反驳,她没有说话,并不代表她会相信马义的话,她又不是不知道好枪手不仅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她倒想借此机会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狂妄的家伙。
路云拿出她最爱用的伯莱塔92f型手枪,大致讲解一下枪的产地,结构和性能,接着双手突然加速,只听“嘁哩咔嚓”一阵响,原本好好的一支枪,被路云瞬间拆成一堆零配件,然后再一眨眼的功夫,她又将桌上的一堆零配件组合成一支枪,桌上一个零配件都不剩。
前前后后,路云用时不超过30秒钟。
路云将组装好的枪往马义眼前一丢,示意他照着她的样子做一遍。她知道马义不可能做到,她这么做,只是想打击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让他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做人,时刻要惦记着保持低调。
马义不理睬路云的挑衅,拿起枪仔细打量了一下,然后双手挥动,路云只觉得眼前一花,手枪已经被马义肢解完毕,桌上只剩一堆零配件。
“叭嗒”路云的美眸跌落地上,她刚才虽然没有打秒表,但是她大致能看出马义拆枪时间用不到两秒。就在她一愣神的功夫,马义又操起桌上的零配件,两手交相配合,晃出一道道残影,又一阵“咔嗒咔嗒”响声后,一支完整的枪摆在路云面前。
沉默、惊讶、惊呆,路云仿佛看着一个怪物似地盯着马义,快速拆枪装枪看似简单,但拆枪不到三秒,装枪不用五秒,这样的高手,路云莫说自愧不如,她就是见都从没有见过,今天算是开眼了,而让她大开眼界的人居然从来没有摸过枪,说出来谁信?
事实是马义确实从来没有摸过枪,他一不当兵,二不是杀手,连最起码的混混都不是,他就是一个来自大山的农民工而已,以华夏的法律制度,象他这种人根本就没有机会碰到枪,顶多是摸过鸟铳。然而,他交的第一份作业,就连老师都自愧不如。
“我学得怎么样?”马义虚心问道。路云脸一红,确认马义没有消遣自己的意思,于是矜持地点点头:
“还可以吧,咱们到室外去试枪。”
门外,五十米开外的一块石头上摆上几个玻璃瓶子。
路云教马义填弹,举枪,瞄准……
这些动作比较危险,一不小心容易擦枪走火,伤及人身安全,所以路云讲得比较细心,她的左手搭在马义的肩上,右手托着他的右手,教他瞄准,三点成一线,平心静气,人枪合一。
马义倒也想平心静气,做到人枪合一,可是路云在自己耳边呵气如兰,胸前的温柔若即若离,摩蹭着他背侧,马义的天眼受不住诱惑,居然挣脱他的控制,轰然打开,路云仿佛赤身裸体与他腻在一起,他顿时血脉贲张。
路云感觉到了马义的变化,他的手在抖,气喘变粗,路云虽然不知道马义能透视自己,但是也能明白他对自己起了邪念,她皱起眉头,却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是怒、是羞、还是喜?她略一沉吟,突然握住马义握枪的手,食指压住他的食指,逼迫马义扣动扳机。
“呯、呯”
两枪,一枪脱靶,一枪打中玻璃瓶,玻璃瓶应声粉碎。猝不及防的枪声将马义的邪念打压下去,他赶紧收回天眼,心想以后要加强对天眼的管制,不能够动不动就往美女身上溜,否则,说不定真会遭天遣。
“自己练去。”路云面罩寒霜,心如撞鹿,松开手,离开马义半米之遥。
马义不小心猥亵了路云,心中惭愧,但是他又不能道歉,因为道歉等于将自己猥亵她的心思和行为赤裸裸地告诉她,让她更加难堪。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糊涂,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举枪,瞄准,击发,马义依着路云教的要领操作,扣动扳机……
“呯、呯、呯……”
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瓶子应声而碎,着弹点一致。一旁的路云,樱桃小嘴张成了o形,她这个徒弟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天生就是玩枪的料,仿佛他在娘胎里就学会了打枪,来到人世第一次打枪就打出了满环!如果让那些靠苦练出来的神枪手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有马义这种玩枪怪胎,估计都得买块豆腐将自己撞死。
其实路云她自己就是这样想的,可惜身边没有豆腐,石头倒是有,问题是石头太硬,撞起来头会痛,所以路云只好作罢。
马义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天份,他仍然虚心地向路云请教。不久,路云的一身本领已经顷囊相授,马义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马义,你就是一个怪胎。”
路云丢下一句话,然后骑上摩托车匆匆走了。
马义还是一个妖孽,如果她再不趁早抽身走人,她担心不用马义再起邪念,她自己将会节操不保,虽然这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她不能这么做。
女孩嘛,脸皮本来就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