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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锐问:“行吧,你打算怎么找她?”
“回浡国,嗯,现在该叫作蓬国了。”
“她还没离开么?”
“纵火犯总喜欢在事后回到现场;她是幕后人,也想就近欣赏自己的杰作吧?”
不提别人,他和董锐火烧天宫之后,不也站在灵虚城外的山头上看了好一会儿?
前座第一排的视野,当然特别好。
……
勋城还是那座勋城,从远处看仿佛没什么不同。
贺灵川两人走近才发现,城门几天前受损,这时还没修好呢,被卸下来摆在一边。
那上头布满战火的痕迹,诉说着前些日子的动荡。
有人正在刷洗墙上的血迹,洞开的城门却挂上了又大又漂亮的红灯笼。
新的国家,就要有新的气象。
城门关卡被撤掉了,虽然依旧有卫兵把守,但任人随进随出。
人们行色匆匆,来去都缩着头,好像还没从几天前的战斗中醒过神来。
他们既不开心,也不难过。
那一场大乱的余波还未过去,还在国民心头荡漾。
每个人都在暗中观察,想看看这个新生的国家,会不会走浡国的老路。
谁也没有信心。
瓮城的布告都被撕掉了,换上新的安民告示。
新王尤恩光上台,头三件事当然就是巩固权力、颁布新政、收买民心。
所以墙上的安民通告有十几份之多,还有专人宣讲,平民围着议论纷纷。
通告上的文字总是花团锦簇、大义凛然,听起来条条都是好事儿,真正能落实多少,是喊口号还是动真格的,呵呵,以观后效。
闪金平原上的人们很清楚官家的套路,口惠而实不至的把戏看多了,不再轻信。
告示牌前这一幕,几天前也出现过,却已经是两个朝代了。
董锐忽然咦了一声,指着布告栏:“梅妃的通缉令没被撕掉,那就是仍然有效?”
只是涂改了悬赏金额。
“看起来,举报梅妃仍有重金可拿。”
贺灵川目光微闪,这个成立不到三天的新国,为什么继续通缉旧朝的女犯?
事情有趣了呢。
果然他追捕的目标,从来不无聊。
“走吧,去吉镇。”
吉镇原本是个军镇,驻军四千,这里的百姓除了种地,就靠着跟军队做点小买卖谋生。后来军队撤离,这个镇子也就荒了,到现在门户不过一百,常住人口二百多,几乎看不见年轻人。
连狗都没两条。
这里的客栈,都是当年军队留下的营房改造的。门口的大爷目光呆滞,掉光牙的嘴也像黑漆漆的门洞。
两人从他正前方走过,他眼珠子动都不动一下,就当他们是空气。
贺灵川特地问他:“老人家,西边矮山上的守军,什么时候撤掉的?”
他连问两遍,老头儿才道:“昨,前天。”
荒镇有的是地儿,所以客房很大,但四扇窗子都在漏风,一到夜里转西北风,呜呜呜如同鬼泣。
两人要了个通铺,伶光进去转了一圈,就皱着眉头嫌弃道:“这就是个虱子窝!”
它到处抛洒药粉,炕上、屋角、横梁,任何一件家具都不放过。
驱虫药撒出去十几息,无数虫蚁争先恐后往外逃,甚至还有一窝老鼠,从大到小五六只,一边吱吱叫一边排队溜门缝。
为什么人类一来,它们就得被迫搬家?不知道先来后到吗?
等虫鼠都跑光,董锐才拿布条堵住门窗缝隙,免得漏风。
被褥也散发一股子难闻的油垢味儿,摸起来还有些黏湿,这个伶光就没办法了。
两人在野外都敢合衣而卧,但在这里却不愿往炕上倒,干脆搬椅子闭目养神。
董锐打开窗子,望向西边的矮山丘。
“她真地会来?”
“看我们的运气了,守军才撤了两天。”
董锐不依不饶:“她多久出现?你不是大仙儿么,你预测一把?”
贺灵川从怀里掏出一两金子,放在桌上:“十五个时辰内。”
伶光也来了兴趣,从怀里摸出好几天的薪资:“我押五天。”
“难得伶光也玩这个。”董锐也奉上赌资,“我就跟着伶光了!”
蹲在梁上的暴猿挠了挠脖子,这几人是真无聊。
“等着吧。”贺灵川随手从储物戒拿出一件毯子,盖在自己头上,呼吸渐渐均匀。
长年野外行动,他就算挂在树上都能睡着。
董锐嘁了一声,也不再言语。
事实证明,他们运气不好。
在吉镇连待十五个时辰,贺灵川的目标都没出现。董锐欢天喜地收掉那一两赌金:“承让承让!”
这可是贺灵川打赌输给他的金子啊,破天荒头一遭儿!
扬眉了,吐气了!
回去苜蓿岛后,他要找个好地方摆起来。
边上的伶光适时伸手:“有一半归我。”
它也赌赢了,理所当然要分钱。
吃过饭,贺灵川潜心修行,董锐也不浪费时间,进另一个房间做实验去了。
直到两天后的深夜,夏虫低喃,野狐凄凄。
光听声音,就像身处荒野,除了那个老头儿偶尔起夜,拖着沉重的脚步声路过。
调息中的贺灵川忽然睁眼,望向西边的山丘。
那个地方叫作白丘。
今晚,他们终于有事儿做了。
……
白丘上有个孤零零的坟冢,月光照亮了新土。
但坟前没有瓜果供奉,碑上只有一行浅字:
浡国劳松之墓。
劳松就是老浡王的全名。
兵败被杀后,新王尤恩光就命人把他葬在这里,要他独自坐望勋城故地,看自己的江山被外人所夺,身边没有任何亲眷随葬。
孤坟野鬼,无人祭祀。
但这会儿却有个披着斗篷的黑影悄悄上山,抓起铁锹开始刨坟。
它身边还有一头黑狼,也帮着挖坟,两只前爪扒土,那可比主人快多了。
三下五除二,新坟就被刨开了。
蓬军给亡国之君造的坟,当然不会有多仔细,这土也根本没有压实。
就连棺材的木料都很一般。
黑影费力推开棺盖,露出里头的死人。
老浡王是被割喉的,皮肤白惨惨,老人斑都看不清了,但这处致命伤已经变黑。
白丘地气极阴,风水不好,但有利于地下的尸体保存。
当然了,老浡王死去多日,尸体不会栩栩如生。黑影一掀棺盖,难闻的气味就飘出来了。
但它却伸手抚着老浡王的面颊,幽幽道:
“你终于死了。你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么?”
“每次在你跟前曲意承欢,我都要想象自己这样——”它忽然拔出匕首,猛地捅进浡王胸口!
力量之大,整具尸体都动了一下。
“——我都要想象大仇得报,才能在你面前笑出声来!”它轻声细语,“我发过誓,要吃你的心、喝你的血,不然就无颜去见幽泉之下的爹娘姐弟呢!”
匕首锋利,几下切割,很快将整颗心脏挖了出来。
“这颗心果然是黑的,和我想的一样。”
它居然用匕首将心脏切成小块,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荒山、孤冢、死人、野狼,还有一个大啖人心的黑影。
树梢上的夜枭望见这一幕,都忍不住拍了拍翅膀。
浡王的心脏长满了黑斑,血块也凝固了,很腥。
但这并不是黑影过去几年吃过的最糟糕的食物。
仇人的心脏,朽烂、枯萎、恶臭,就好像她过往的人生。
这么想着,她还觉得嘴里的血肉有点儿甜呢。
吃完一块,再接一块,不紧不慢细细品味。
她仰了仰头,明亮的月光就照亮了她柔美的面庞,照出她脸上的幸福和满足。
梅妃。
前后两朝都在通缉的逃犯。
即便在这荒山野寨,她看起来都是我见犹怜,仿佛幽谷中娴静绽放的香兰——
她嘴边和手上的血污,居然还能增添两分残忍又疯狂的美。
剩下半颗心脏,她喂给了身边的黑狼。
黑狼嗅了几下,打了个喷嚏,不吃。
狼都不吃的玩意儿,呵呵。梅妃拿出水囊猛灌几口,抹掉唇上的血渍。
白皙的手腕露出来,系着一条红绳。
就在这时,黑狼忽然站起,朝山下呲牙咧嘴,后背的长毛全立了起来。
梅妃顺它警戒的方向看去,山丘下亮起了点点火光。
火把。
至少有好几百人拿着火把靠近了。
不对,是搜山。
就是来搜她的。
梅妃站起来,就要往反方向跑。
但山下人根本不打算上来。
不知他们点燃了什么东西,“呼”地一声,大火四起。
仅仅几息,山丘四周都被大火吞噬。
聚火阵法。
这荒丘孤坟周围,居然事先设置了聚火阵法,只要一点燃就有火上浇油的效果。
烧光整座矮丘,甚至不需要两个时辰。
并且这火焰白中带青,烧起来是千度高温,连泥土都可以烧出结晶,又是从矮丘四周一起上攻,上方的人只能坐以待毙。
埋伏她的人,就想让她葬身火海!
烈焰和浓烟逼着她和黑狼往丘顶上跑,但这座矮丘总共也没有十丈高,他们还能跑到哪里去?
就在她咳得眼泪都出来了,地底下忽然有东西冒出来。
这可是葬坟的荒山,从地底冒出来的除了僵尸和恶鬼,还能有什么东西?
然而这是个怪模怪样的庞然大物。
梅妃吓了一跳,本能地跳开。哪知对面的怪物嘴一张,射出丝带一样的长舌,一下将她卷了进去!
黑狼冲上去护主,结果也被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