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质疑她

过路人与稻草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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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天亮,众人集合在奇案门。

    有个小插曲,便是奇案门口一直等着刘佳音的丫鬟,且是来了两次,第一次衙门的人告诉她王爷办案去了,她回去复命之后没多久又来,就一直蹲守在这里等着。

    可见怜儿的,这大晚上冷得这丫头瑟瑟发抖,龙柒柒等人回来的时候,她嘴唇都给冻青了。

    “你怎么在这里?”宁王有些生气,问道。

    丫头连忙便福身下去,“回王爷的话,您一宿不归,刘妃担心您出事,便着奴婢来这里等着。”

    龙柒柒淡淡地抬眸,又慢慢地垂了下去。

    “衙门的人没说本王去办案了吗?”宁王看着一众围观着的熊猫眼,压低声音恨恨地道。

    丫头小声地道:“回王爷的话,说了,但是……王……刘妃娘娘说,还是怕王爷出事,叫奴婢来守着。”

    “那如今你可以回去复命了!”宁王说完,拂袖进去。

    大家也跟着走进去。

    白子和龙柒柒走在后头,白子用手肘戳了龙柒柒的手臂一下,“听到没有?第一声是叫王妃的。”

    “听到了,口误吧。”龙柒柒道。

    “口误个蛋,第二次还想叫王妃,但是她自己机警发现了马上改口。”白子哼道。

    龙柒柒咳嗽一声,“您老想说明什么问题?”

    “这朵白莲花肯定私下叫屋中的人叫她王妃,虽然还不是,过过王妃的瘾也好啊。”

    龙柒柒没做声,觉得刘佳音不会这么心急,也不会这么愚蠢。

    王妃之位,她探手可得了。

    但是,她到底也副修过心理学,知道人对一样东西渴望到了极点,就会扭曲原先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十分愚蠢的事情。

    “或许宁王把她扶正了,她就没那么多幺蛾子出了。”龙柒柒皱着眉头道,这女人好烦。

    她是男人,也会厌烦这样的女人。

    再漂亮的容貌,都抵不住心灵的丑陋……

    “别傻,你存在一天,对她来说都是威胁,或许只有你嫁人了,不,嫁人也不成,会出墙,最好是你死掉了,她才会真正放心。”

    龙柒柒啼笑皆非。

    她阳寿未尽,不能因为白莲花吃醋嫉妒就去死。

    回来之后,开会。

    把嗅到僵尸血腥气息的,都在京中地图上圈点了出来。

    “清舍,月牙楼,雅聚,四宝堂……这些都是什么地方?”龙柒柒问高捕头。

    高捕头终于可以发挥所长了,昂声回答说:“这些都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

    “噢,这僵尸还是个才女呢。”龙柒柒道,“那个死者,是个富商,去问问是否经常去这些地方?”高捕头道:“不用问,这个富商是卖墨砚字画的,自然常去这种地方,他的那些妾侍,也多半是那些有两分才气,便是爱去这些地方的碧玉或者青楼姑娘,死者有钱,且才

    貌出众,很招女人喜欢的。”

    龙柒柒微笑,“那就好,既然我们的目标人物是喜欢财貌出众的男子,我们便以此为饵,引诱她出来。”

    她笑眯眯地看着宁王,“王爷,这法子可行吗?”

    宁王一拍桌子,豪爽地道:“好计策!”

    龙柒柒的笑意加深,“好,既然如此,就这么说定了,昨晚下过一场小雨,大家衣裳都有些湿,先回去沐浴换衣裳再来。”

    除了宁王和老高之外,这里的都是一群怪兽,因此,也不需要休息的。

    宁王一怔,道:“不,还有一个问题,谁作饵引诱那僵尸出来?”

    众人的手指伸出来,都指向了他。

    宁王倒抽一口凉气,“本王?”

    “王爷是最佳人选。”龙柒柒也这么说。

    “不,白子,白子长得好看,白子去。”宁王一身恶寒,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

    龙柒柒道:“白子不行,白子有灵术,气场不一样,僵尸会知道的,他去反而会坏事。”

    “那高天你去。”宁王指着高捕头。

    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好,属下去。”

    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起摇头,“才貌双全啊,王爷!”

    高捕头才没有,貌没有,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也不伦不类。

    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自尊心受损,掩面而去。

    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但是也有樽盐的。

    他的樽盐还很贵。

    宁王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

    龙柒柒拍着他的肩膀,“走,小美人,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

    “滚!”宁王一脚踹过去,龙柒柒一跃上了桌子,宁王一脚踢到了桌子腿,疼得呲牙咧齿,遂气呼呼地走出去。

    “哟,有脾气啊!”龙柒柒眉目开扬。

    “散会!”白子一声令下,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

    “跑得还挺快!”龙柒柒敲着桌子道。

    她要回去换衣服。

    但是估计宁王已经先回去了,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

    于是,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

    关于她座驾的问题,底下的人都提出过,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

    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

    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

    策马扬鞭飞奔,确实是一大快事。

    但是每一次龙柒柒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闪开闪开!”的时候,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

    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

    骑毛驴就不一样了。

    徐徐前行,姿态悠闲,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用现代话来说,油耗低,这是马不能比的。

    龙柒柒一路回去,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

    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

    一旦停下来,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

    她束手无策。

    有人认出了她,对着她指指点点,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耳听八方,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然后翻身做了国师。

    一个女子,何德何能做国师?

    最多的,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