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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4章 别高兴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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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 JING RONG 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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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南国,已经烈日当空,酷热难耐,早早开启了夏季模式。
对王为这些本地人来说,自然是见怪不怪,但对来自几千里外的老克他们来说,这热死人不赔命的天气,还真有点不习惯。
要知道这时候的北庭市,还是春天,离仲夏远着呢。
烈日笼罩之下的边城长途汽车站,一片喧嚣。
因为边城不通火车,所以长途汽车站是整个边城市最繁忙最喧嚣最热闹的所在。为此,东城分局专门在这里设了一个派出所,就驻扎在汽车站内。
就规模而论,车站派出所甚至可以算是整个边城市最大的派出所了,正式民警超过二十人,加上治安联防队员和治安员,足足七十来人。较之小地方一个县局的人手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车站所不但要管着整个长途汽车站的治安和缉毒工作,周边好几个街区的治安联防工作,也要他们负责,别看人手不少,每日里依旧还是忙不过来。
事实上,边城不止一个汽车站,西城区也有自己的汽车站,不过比起东城长途汽车站来,规模自然不在同一个档次之上。
不过看到长途汽车站里这混乱不堪的模样,以及破败的建筑,王为不由得暗暗摇头。
他知道东城新的长途汽车站正在建设之中,规模比眼下这个老汽车站还要大得多,但要正式竣工投入使用,总也还得等个一两年。
眼下,大家要前往云都,还得来这个老旧的长途车站。
东城车站有发往全省各地市的长途班车,最多的自然是发往云都的班次,一天有二十几趟,以长途卧铺车居多。
多数是几年前的车子。
随着边城和云都之间公路升级,路况改善,现在如果自行驾车的话,三四个小时左右也就差不多了,加上两边市内的时间,大约是四个多小时。大巴车速度比小车慢,要六个小时左右。
但在几年前,云都和边城之间公路还没有升级,路况相当糟糕,大巴车从早上出发,几乎要天色黑透才能抵达目的地,差不多要十个小时。普通班车一路颠簸,真能把人整出毛病来。
后来就有人买了卧铺车来跑云都,顿时就把普通班车的生意都抢了过来。
毕竟将近十个小时的旅程,能躺着好好睡一觉,怎么也被坐在人造革皮椅上颠屁股要强。
东城长途汽车站本身是归属于交通局管理的,正儿八经的国家单位,但下边车队却早在多年前就承包给了私人,很明显,没有任何个人有那么强大的实力,可以承包下整个长途汽车队,所以最终只能是一台车一台车的往外发包,一些财力雄厚的人,也有同时承包好几台车的。
彼此之间,竞争也很激烈。
眼见得自家经营的普通班车被升级版的卧铺车抢了生意,其他承包者无奈之下,也只好咬牙跟上。哪怕经济条件不那么好的车主,借钱也要完成更新换代。
要不然,就要没生意了。
做生意的人,从来不怕欠债投资,就怕生意不好。
对经常需要往返云都的王为来说,对这种改进当然是喜闻乐见的。
传天雄,老克,阿都也一样喜欢这种改进。
在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之后,传天雄终于装模作样的同意了王为前往北庭市看看他们“家里”的情况。不过,传天雄的条件还是很苛刻的。
首先,要三十公斤四号海洛因,品质不能比上次的货差。然后,去北庭“参观”的人不能太多,最多就是两个人。
对此,王为也没有太大的意见,就是将三十公斤四号降到二十公斤。
至于最多去两个人,王为倒是一口应承。
就是他和程雪。
连曹承都没有同行。
“都哥,你说这姓王的,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老克有点拿不准,在他们租住的单元房里,抽着烟皱眉问道。
阿都哈哈一笑,说道:“简单啊,他以为自己戏演的好,身份还没有暴露呢。他是王二哥嘛!”
传天雄跟着笑道:“这家伙可不知道咱们都哥喜欢读报……要是知道了,不定多后悔呢……”
他虽然是被阿都临时从北庭叫过来充门面的,这中间的前因后果,倒也听阿都跟他详细说过。给每个马仔都解释清楚情况,并不是阿都的习惯,但对传天雄自然是个例外。
原因也不复杂——既然你让人家假装老大,那就要让他把所有细节都了解清楚!
不然,很容易露陷的。
贩毒团伙的头子,有谁不是精明过人?
浑浑噩噩,一问三不知的家伙,怎么假扮老大?
不得被人一眼就识破了?
听传天雄这么一说,阿都脸上不由得浮起一丝得意之情。
读报其实只是他打小养成的习惯,再没想到,能在报纸上看到王为的报道,就此识破了王二哥的身份,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这个姓王的禁毒大队长还真特么是个人物,演戏演得惟妙惟肖,连阿都这样的老江湖都差点打了眼,被他瞒过去了。
那浑身痞气,真像是街面上混混出身的。
要不是《边城日报》上刊登了王为的侧面照,阿都也断然不会将这个一年多时间两次荣立一等功的英雄警察和自己见过的痞里痞气的王二哥联系起来。
充其量就是重名罢了。
实在两者之间差得有点远。
倘若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真上了他的当,在他面前朝了相,泄露了自己才是团伙老大的身份,只怕这会儿,自己已经被关在边城市公安局的看守所里吃牢饭了。
这姓王的一看就不是个善茬,估计不会跟自己讲什么“文明执法”那一套。
阿都虽然没有被抓进去过,但对看守所的情况也知道得相当清楚,那些缉毒警对毒贩从来都不客气,尤其是对贩毒团伙的头目,更是各种手段都会用上去。
对一个死人,有什么客气好讲的?
到目前为止,阿都还从未听说过,有哪个贩毒团伙的首犯被抓住之后,是能活着走出监狱的——百分之百挨枪子!
不算用什么手段,也都是为了破案,公安的领导,通常都不会管的。
但是现在,情况刚好反转过来了。
你小子还真敢带一个“小情人”就往北庭跑啊?
尽管阿都并不能确定程雪就是王为的女朋友,却不妨碍他这么龌龊地假设。
归根结底,他就是个罪该万死的毒品贩子,难道还是什么高雅人士了?心中所想,无非就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这一点,绝不因为他喜欢读报看书就改变。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好,既然你敢送上门来,那都哥我自然就不会跟你讲客气了,不管是人还是货,统统笑纳。
在充当马仔亲自验过货之后,都哥相当满意。
还是高纯度的四号海洛因,品质比上次那批货一点不差,肯定还是能卖出最好的价钱。就是数量只有二十公斤,不能不让人略感遗憾。
但阿都也不敢过为己甚。
不管怎么说,眼下是在边城,在王为的地盘上,主动权掌握在王为手里。
这家伙确实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是万一他脑子里那根弦搭错了,突然决定先把他们几个抓起来再说,那就不好玩了。
毕竟传天雄假扮的老大还是很像模像样的,王为肯定信了。
要是王为觉得火候已到,先把他们抓起来,阿都可不觉得老克和传天雄会守口如瓶,不把他供出来。贩毒团伙里的所谓兄弟,还真不那么靠得住。
生死关头,亲兄弟都未必靠得住!
能够早一日离开边城就早一日安全。
等到了北庭,还怕这两个家伙飞上天去?
老实说,尽管《边城日报》将王为夸成了一朵花,说得他多厉害多厉害,凭直觉,阿都就知道报纸是在吹牛。
明摆着的,王为就那么一点年纪,二十来岁,报纸上也说了,二十岁出头,刚刚从天南警察学校毕业不到两年时间。
满打满算,他从警的时间也不超过两年,纵算机缘巧合,破了几个案子,经验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比起那些从警一二十年的老警察差得远。
至少老警察就不会这么冒险。
带一个同样年轻得不像话的女警,就敢长途跋涉几千里,“深入虎穴”。
阿都自己的年纪也不算太大,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不过在他看来,自己早已是身经百战的老江湖,绝不是王为这样的菜鸟可比的。
这一点,从程雪身上也可以得到佐证。
尽管这个年轻女警自始至终都板着脸,装出一副冷若冰霜,酷到没朋友的样子,但阿都还是从她脸上看到了隐藏得很好的兴奋之情。
能不兴奋吗?
她一个边城的女警,也不知道参加工作有没有超过三年,就深入虎穴,把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北庭贩毒团伙一网打尽,立下大功,那是多大的荣耀?
这一仗打完,她回来就得立功升级吧?
前提是她还能回得来!
这么好看的脸蛋,这么火辣的身材,过几天就归自己享用了,想想都有点激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