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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听过一个故事。
住在楼上的人,每天晚上都要扔两只靴子在地上。楼下的人每天入睡以后,都会被两只靴子落地的声音惊醒。于是他向楼上的人抗议,楼上的人答应从此安静下来,当晚回家却忘了此事,扔了一只靴子以后想起来,将另外一只轻轻放下就睡了。这人自以为得计,却不知楼下的人因为被第一只靴子惊醒,一直心神不宁地等着第二只靴子落地,以至于一夜未眠。
我觉得如今自己的状态,就像是那个住在楼下的人一样。
母亲早早地就扔出了第一只靴子,却迟迟地不扔出第二只靴子。而每当我听到一丝风吹草动,以为另外一只靴子终于要落下的时候,一切却又突然重归平静,留下的,只有一重更重过一重的猜忌和怀疑。
有时候想想,假若身在局外的我,都已是这样惶惑不安,身在风暴中心的太子,又该如何呢?
我有多久没有见过太子了?似乎不是十日,就是二十日。上次见到他的情形,也一点都不清晰了。太子虽然还在,存在感却一日更比一日低了,从前的副君、储贰、宫中众星捧月般娇宠的嫡长、冢嗣,如今,却连一个普通皇孙都不如。
宫里面的人像是商量好了一样,突然之间,就对太子漠不关心起来。好像太子妃怀孕这事,起先那位肚子里的是太子之子,后来那位肚子里的是太子妃之子,到现在,那位肚子里的成了“天后嫡孙”,好像这位嫡孙的存在根本已经与太子无关了一般。
废长立幼的谣言之外,废子立孙的谣言又悄悄起来,无声无息,却蔓延迅速,等到母亲半开着玩笑请求将吴王之子养为己子的时候,这谣言更是到达了顶峰——本朝因胡俗盛行,颇有有养孙子或外孙为子的风气,天后既连庶子之子都愿意收为儿子,焉知亲生子之子不会得此盛宠呢?
父亲自然是果断地拒绝了这样的玩笑,连母亲自己也笑着说这样不甚妥当,此事不过白提了一句,如投入水波中的小石子一般,激起片刻的涟漪,便又消散在浩渺的水波之中。
然而此事所引起的猜忌,却是越演越烈。
哪怕不能收做儿子,母亲对嫡孙的期盼也实在是太热烈,不但自己对太子妃周到备至,还数次以太子妃的怀孕为由,叮嘱太子好生待在东宫陪伴太子妃。
这份超出预期的期盼反倒给我的太子妃阿嫂带去了极大的压力,这几个月里我所见到的她总是一日一日地在瘦下去,而她越瘦,母亲就越关切,越关切,就越苛求太子。
于是太子也渐渐地瘦下去了,他的人,和他所代表的名头,似乎都在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切割、分散,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广袤巍峨的殿宇之中。
而就在这样的消散之中,我等了许久的第二只靴子,突然落了下来,等的时候那样久,真正落下,到事情平息,却也不过是几日的时光。
我住进长乐观的第十七日,是七月望日,大朝之期,这一天天气晴好,父亲和母亲自城外入宫,在宫门处接受了百官臣僚的对仗朝拜,我则因夜里和阿欢说话说得晚了,正懒在床上,抱着阿欢撒娇耍赖地要叫她亲亲才肯起来。
宋佛佑突然引着一人匆匆进来,到里面时阿欢才堪堪来得及从床上跳下去,我们两都受了不小的惊吓,她低着头揪着衣角,我的心一阵阵的跳,只能在纱被里打了个滚,装作还没起来的模样。
来人中等身材,穿着普通宫人的装束,戴着幂离,走近时将幂离一把掀开,露出一张有几分面善的普通面容,对我一礼,不徐不疾地道:“天后陛下命妾向公主传话,命公主这几日好好待在长乐观中,不要随意外出,宫中凡有传召,必要天后手书,倘若有奸人生事,可向金吾将军邱神勣传话。”
阿欢抬了眼看我,我亦抬了头看她,片刻的目光交汇后,阿欢扬起了下巴,颇有几分质询地道:“你是何人?是什么职分?说是传话,可有凭据?”
那宫人道:“韦娘子忘了么?妾是阿青娘子手下,有一日陛下非时赐公主酥酪,是妾送到朱镜殿的,韦四娘子还赠了妾一匹彩缯。”
阿欢行礼笑道:“原来是王四娘子,儿一时忘了,失敬失敬。”
那宫人淡淡地牵了下嘴角,道:“韦四娘子又记错了,妾身家中行十五,贱名德。”
阿欢笑道:“是儿记错了,原是王十五娘子。”郑重向她陪了个不是,我此时才起身,向王十五道:“谨遵圣教。”与阿欢、宋佛佑一道送她出去,将到门口时王十五又道:“公主止步,免得引人注目。”对我又是一礼,不慌不忙地出去了。
我们三个彼此看了一眼,阿欢对我比了两个指头,又道:“派人去街上问问?省中有变,天津桥处必有消息。”
我亦是此意,又转头看宋佛佑,她蹙眉道:“既是陛下有命,遵照陛下的意旨便是,不要妄自揣测,平地生非。”顿了顿,方道:“这些事,公主知道得少,总比知道得多要好些。”
我心内一凛,低声道:“宋娘子说的极是,烦请知会观中,严防把守,内外才是禁绝。”
宋佛佑点点头,派人叫来冯世良与薛鼎,只说我丢了玉佩,命他们带了内侍与军士把守内外,不许任何人进出,又命将宫人中强壮有力者分为数队,在内殿各门上巡逻值守——我向来以为我这些执事中,阿欢是最拿得定主意的,待见了今日的宋佛佑,才知姜真是老的辣,母亲将她派授予我,着实是有深意。
宋佛佑说话时,阿欢早恭谦地退开几步,立意不抢风头,我见阿欢如此,便也不插手此事,只高深莫测地站在一边,宋佛佑吩咐谁,我便看着谁,间或点头做首肯状,如是一来,众人反倒以为诸事皆出于我的授意,全都肃然听命,并不敢有任何推诿。
等宋佛佑吩咐完毕,韦欢才叫来她素日的几个心腹,一一叮咛几句,亦是当着我和宋佛佑的面,说完又看宋佛佑,宋佛佑道:“听公主吩咐。”
我忙点头道:“可。”因心神不宁,忙地就将人打发出去,方如虚脱般软在床沿,扯着阿欢的手叫她:“欢”。
她刚才也是强自镇定,此刻手心里也全是汗,被我一扯,也坐倒在床沿,全身微微地颤动,好一会,也抬头叫我:“太平。”
我们四手相握,彼此扶持了约有一刻之久,才都微微镇定下来,韦欢取来了我和她的短刀,我道:“若真有变,绝非一人之力可以扭转,要这东西有什么用?”
她没有看我,只是将短刀系在我的小腿上,绑好之后,才低声道:“该用到时,你自然知道 。”
我便没再问,只捏住她的手,道:“我来。”从她手上接过匕首,轻轻掀开她的裙子。
她故作轻松地道:“绑紧了,别走一步便掉出来,自己戳到自己,那才是冤。”
我嗯了一声,将匕首按在她腿上,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太好用力,便托着她的右脚从床上下来,半跪在地上,用丝带替她缠紧。
起身时看见她极不自在地盯着我,便问:“怎么了?”
她摇头对我一笑;“太平,你真的一点也不像是一位公主。”
她笑得真温柔,我的惊慌忧惧都被这温柔化开,连脸上也不知不觉地带了笑,挨着她坐着,握着她的手道:“当公主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做你的女朋友。”
她一下笑开了,手臂撑着床沿,两腿一摆一摆地向我挪近一点,促狭地道:“什么叫做还不如做我的女朋友?我以为做我女朋友已是世上最好的事了,原来竟不是么?”
我也促狭地回她:“做你女朋友当然不是世上最好的事,世上还有一件事,比这事要更美妙得多了。”
她好奇地看我,想听我会说出什么话,我没给她这个机会,只是轻轻地去吻她的脸。
我亲她的眉时她的睫毛眨到了我的下巴,毛茸茸如同枝头新长出来的嫩芽,我亲的她眼时她的眼珠微微地在我唇下转动,每一下都引得我唇焦舌燥,我亲过她的鼻尖时她睁大眼看我,眼中满是恋爱少女才有的柔情蜜意,我亲过她的脸颊时嗅到了她脖颈传来的香气,那股香气如春日新草般清新沁润,我亲过她的脖颈时她咽了咽口水,我再回去亲她的唇时她就轻轻张开了口,舌尖伸出小小的一点,逗引我与她交相缠绵。
我真想要她,可却笨拙地不知该怎么做。我觉得自己既动不了这手,又开不了这口,只好笨拙地在她身上来回磨蹭,犹犹豫豫地剥去她的上衫,在她身上各处来回抚摸摩擦。
这样的亲密我们已有了数次了,或是我捉她的前头,或是她抚我的后背,往常这样的动作,便已
足以耗去大半日的光阴,亦令我们彼此心满意足,可今日这样的亲密却只令我更想要她。
我小心翼翼地将手探下去,一手去扯她的裙子,眼光向上,试探地看着她,她的脸霎时便红透了,咬着唇,良久,才极轻微地点了下头,我大喜过望,小心褪去她的裙裳,手轻轻地去拨她的裈裤。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这衣裳,着裤却无裆,然而这等半遮半露的风情,却较之衣衫全褪更令人动情。我的手碰到绫裤时便已在抖,进去一分,便更抖一下,等真正碰到她的肌肤时已是颤抖不止,她也紧张得很,一腿微微地曲起,两手紧握成拳,久不见我动作,支起身子战战兢兢地看我:“破了…么?”
我竟一下就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瞬间便没了紧张的心思,失笑道:“我还没弄呢。”说的时候什么也没想,说出口以后才觉羞耻,再一转念,又失了笑,忙忙收回了手,垂头道:“还是…不了罢。”
她支起身看我,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拿了她的衣裳让她穿上,她像是看穿了我的所想,笑了笑,握着我的手放在她腿上,伸进裈中,轻轻道:“你放心。”
我隐约地觉出什么,却不知这到底是好还是坏,犹豫片刻,到底又收回手,赧然道:“我…不会。”
她怔忡片刻,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这一日之后的第十日,宫中便有旨意,太子坐私藏甲胄,废为庶人,徙居黔州,吴王坐谋僭储位,亦废为庶人,徙居巴州。
这日午后,独孤绍奉了母亲手书,率宫人接我入宫侍疾。
作者有话要说: 按唐人礼法,李睿其实是庶子(皇后之子除太子外都是庶子),但是本文是以太平为主视角的,所以说的只是她的认知,而不一定是唐人习俗或事实。
其实本文里每个人的视角都只是每个人自己的所见所闻,未必是事实啦~
另外武三思其实排行第三...我才发现...明天更新时候改...
补小剧场:
太平:你知道比做你女朋友更好的事是什么吗?
韦欢:不知。
太平:是做你。
韦欢:...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