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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
此句乃老枪市井小说中的机锋,貌似平常,却含禅机。故先搬在这里喜欢一下。话说,日子一天天过,忽一日,成冰出现在我家阳台上。久疏往来的老同学意外造访,就好像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稀奇在我后面呢,成冰说。
是吗?我一把推开他,果然见到了一位稀奇人。当时秋风正起,落叶乱飞,本来就有些萧萧凄凄的景象,忽然冒出来这么一位仁兄,形象瘦瘦精精,气质古古傲傲,心中便更添几分“枯藤老树”、“西风瘦马”的苍凉意味。终于忍不住把这感觉说出来,此人竟十分欢喜,往腰间一拍:俺是老马,枪却不老!我大惊:老兄有枪?瞬间醒悟,于是三人皆抚掌大笑。问其名姓,这位老枪兄笑道:人都说马瘦毛长,以后你就叫俺毛哥罢。如此,在我家破败而空阔的阳台上,我俩开始称兄道弟,胡吹海侃,颇有些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意思。而我那位老同学,却反倒被凉在一旁,冷落成冰,恰如他名字一样。
多年以来,老枪总是抱一把缺了耳朵的古老茶壶,或捧一本纸页泛黄的线装书,躲在他那窄小而安适的卧室兼书房里,享受他的隐居生活。貌似随和而又豪爽的老枪,其实性情孤傲,不喜与人交往,也极少外出。老枪喜爱读书,尤其爱读繁体竖排的老版书。为此,他常在街头巷尾的旧书摊前探头探脑,以淘书为乐。这是我俩的相近处。但我淘到书后往往极少细读,有些书甚至拿回来随手一丢,从此不见踪影。与我之附庸风雅不同,老枪不独坐拥书城,还一头扎进书中,扎得既深且广。“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老枪吸引我的魅力所在。
日子一天天过。
已离开家乡多年的我,一直对老枪有着至深的想念。几经周折,某日终于在网上与老枪建立了联系。闲聊中,老枪忿然有感:兄弟面前不说假话,最近上网看了不少“大作”简直视觉疲劳,不是玄而又玄之诗作,便是言之无物之空文。有些文章根本不知所云,居然被众人轰然叫好,却是何故?
老枪素来对诗隔膜,这是我知道的。之所以如此,依老枪所言,一是因兴趣使然,二是缘自某些他所熟识的诗人多行为不端;既已羞与为伍,自然就“殃及池鱼”终于对读诗也失却了兴趣。而对许多网上“大作”的空泛与无聊,老枪虽然频频向我投来硕大的问号,其实他自有见解。果然,对某些作者的浮躁文风及其作品的肤浅与矫情,老枪好似长樱在手,挺枪直击,枪枪命中要害。丰富的人生阅历与多年读书写作的潜心修为,令老枪看人论文常有一种枪手般的敏锐与精准。我曾笑说他有两杆枪,一是爷们身体上本有的,二是他手中所握的。这两杆枪使他笔下的文字自有一种雄性的野趣和天然的老辣。嬉笑怒骂中,老枪提到了他发表在边缘论坛上的从前的故事,抱怨我竟然不去点击和斧正。
事实上,老枪发表在网上的系列作品,我几乎是第一读者。作为版主,有知交老友在本网捧出佳作,当然应积极关注并响应。斧正虽谈不上,但至少也该谈谈感想,何以不发一言呢?我赶紧解释:老枪兄的作品文风独特,功夫老到,其故事亦有趣且耐读,我之所以保持沉默,一是学识有限,笔力实有不逮;二是编辑当久了,越“变”越“忌”——这有点像我驾车的感觉,初时驾车,横冲直撞,无所畏惧;驾龄既长,反而越驾车越胆小。在多年的编辑生涯中,我经常看见不少同仁津津乐道于对原作大动手术,有随手砍掉或添加大段文字的,有甚至出于某种需要,自以为是地给作品添加一个光明尾巴的这完全是一种不尊重作者的错误行为。我一直以为,文学作品一旦完成,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企图向人解说一首诗或阐述一部小说的精义,简直就是一种极度的冒险,有时甚或是对作品及其作者的一种冒犯与亵渎。且不说你是否了解作者本人的创作意图,单就作品文本与内容而言,其语言的多义性,模糊性,其氛围的复杂性与戏剧性等等——本身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与原则,这已足够评论者喝一壶的了,然则不少论者却习惯了一提笔就大谈特谈思想意义和时代意义;或动不动就拿社会政治与经济历史分析说事,我个人觉得此种评论十分讨厌,也十分可笑。何不把精力拿出来,多多关注一下作品原生的文本语言与写作技巧?这似乎更有价值。
老枪认可我的想法,自谓:“在边缘网上的众多作品中,似我之题材手法堪称绝无仅有。”
我知道老枪所指的,是他的从前的故事系列作品。目前我读到的,共有三篇,即乔邪子、邬哑巴和余侉子。
初次看完此系列,觉得从体裁上看,把它们称为小说,似觉少一些要素,如叙述或议论有余,情节与冲突不足等等;当然它亦不同于一般的通俗故事,如人物故事虽取材于民间,其文学形象却大有升华,某些线索挖掘颇深,不少细节刻画细致等等。我更愿意把老枪这个系列作品称之为散文。老枪笔下的,这些来自于故老相传的市井人物,这些已显陈旧的人、事、物、景,通过他独特的个性文字与表达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平原小城朴实而丰富的人文景观。在老枪从容的叙述中,我们随时可以感知作者的存在。他就像无所不在的上帝,自始至终都以一种全知全能的笔调,在叙说,在评判,在叹息所有这些,都有着鲜明的散文化特质。
某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我泡了一杯上好的安吉白茶,不受干扰地再次走进了老枪的市井小城。不知不觉间,我感觉自己正在阅读一个魏晋笔记和志人传奇。我知道老枪的文字已经把我抓住了。当然了,此系列,我的的确确嗅到了一种世说新语般的味道。叙事话语的独特,人物情节的单纯;传神重于写形,人物重于故事等等,所有这些魏晋南北朝志人小说的特点,在老枪笔下都有从容显现。这里我想说的是,老枪的写作风格不自觉地带有一种传统古代小说的文化印记,从中可以隐约窥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和审美追求。老枪听了这些话,似乎不大乐意:你这是抬举呢还是调侃?能不能来点实的?
首先说说笔下的人物吧。据我所知,乔邪子,邬哑巴等人物,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关于其人其事,我亦多有所闻。而以真人真事为描写对象,以某一性格为主要特征加以展开,重写人而不重故事,这也恰是传统志人小说的选材特点。一如古典小说那样,老枪在其笔下人物登场之前,是必首先要简述一下其生平履历,或交待其来历。乔邪子是这样,邬哑叭和余侉子亦如此。这些人物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带有一种极度“另类”的标识,或称“邪子”或称“哑巴”或名“侉子”如此鲜明的记号,已非寻常意义上的简单命名,在老枪言约旨丰的生动描述中,无疑它们已成为弱势群体中生存状态更见艰难的一类人的生命符号。至于他们如何面对困窘的生存环境,如何本能地或努力地与命运抗争,如何以纯真质朴的美好人性,完成他们对整个个体生命的意义诠释,这里先不作讨论。我要说的,是老枪在表现这些人物个性的特殊性时,所进行的一种技术操作。即:人物高于故事。
此观点老枪未置可否,他的疑问是:小说中并不缺少故事或情节呀。
人物高于故事并不是不要故事。在老枪的市井文本中,乔邪子在扭秧歌活动中有堪称风骚的绝佳表演,甚至以后神秘地怀中有喜;邬哑巴面对送上门来的艳福,或惊或逃,折腾了一夜,在情欲与道义的选择中,却有不俗表现;余侉子纵身火海,重义轻生,舍命救人这些情节张驰有度,有声有色,但这些故事或情节的设置,我以为反而只是老枪为反衬人物所采用的一种艺术手段。即:在人物面前,故事处于一种从属地位。这种志人小说的传统手法,老枪显得十分得心应手。
老枪市井文本中的人物高于故事,虽有情节,却相对零散。由于处理人物时,老枪以充满古趣的语言,生动地描述了他们在恶境面前的生存智慧,其同处下层而个性迥异的性格特征,使作品具有了一种内在的,原生的活力,无形中推动了小说的进程。显然,这并非故事之功。
说老枪的文风带有古典小说的印记,除了文本叙述的独特与人物情节的传统笔法之外,从整个系列文本的结构上亦可看出端倪。我以为,老枪此系列应合成一个大篇来看,分析其人物也好,细品其情节也罢,若单篇阅读,我以为内容上均显单薄。一旦连起来纵观全篇,其单篇中的人物一下子会鲜活起来,甚至生动许多。以前觉得零散的情节,亦觉大有意趣了。我想这是结构的关系。谁都知道情节是小说的三要素之一。在老枪的系列中,若纵而观之,各情节不再生硬、零散,而仿佛经过了慎重筛选,它们虽相对独立,却彼此联系。这种结构,可称之为传统小说的线型结构,即所谓章回体结构,由若干情节合成一条主线。这种线型结构在传统小说中可谓俯拾皆是,如儒林外史等古典名著,其结构特点均事因人起,人随事灭。试看看老枪系列之乔邪子,当乔邪子难产而死“几天后,人们又纷纷传说,乔之婴儿实际上是被小城挑卖水的邬哑吧抱给他一个乡下的亲戚了。但邬哑吧面对众人的询问均笑而不答——当然,他也答不了。”结尾处很自然地引出了下一篇邬哑巴的主人翁。而在本篇结束后,余侉子的主角悄然上场“其人姓余起初,不知他夜宿何处,后来,人们发现,他已于邬哑吧陋室旁起一茅舍,与邬比邻而居了。”邬哑巴在完成其人生表演的任务后,不经意间带出新的人物。在老枪此系列中,各人物好似戏台中的角色,前一人物刚在幕落处悄然隐去,后一人物又于紧锣密鼓中粉墨登场。我想,把这一个又一个情节与人物比之谓项链上的珍珠似更确切,它们既各呈佳构,又共放异彩。
有趣的是,我在细读老枪市井文本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发现。不管老枪是否有此构思,这里顺便提出来,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也琢磨品评一下。这个发现要先从乔邪子说起。按老枪所写,乔之疯邪,不管有多少版本,似乎都与情事有关。“不管她愿悥与否,人们总是喜欢戓者乐意将其归之于欠下风流孽债一族。”如此,依人物性格或心理分析,乔因情而癫,最终因欲而亡,似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乔为此遗下一子,何以竟然为邬哑巴所得?仍依人物的性格与心理分析,邬似乎天生就喜欢小孩“甚至为此请他吃过爆栗子。但是,邬既不肯花钱买醉,也不肯花钱买笑,却甘愿掏钱与别人家的小孩亲昵片刻,真是奇怪得紧!”如此,邬最终得子,亦有了一个很好的因果传承关系。接着,老枪在邬哑巴结尾处卖了一个关子,他以古典章回小说的方式发出一个疑问:“猎艳者到底是谁?此谜至今无解!”真的无解吗?喜读古典章回小说的人都知道,后面应有一句老掉牙的话,叫做“且听下回分解!”但事实上,当下一人物“余侉子”上场后,自始至终,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余与乔有任何瓜葛。如此,我要说到我的发现了:推想老枪打算写余侉子时,曾经是考虑过把余作为乔之猎艳者的。当写道“别看余侉子生得粗如蛮牛,肤若黑炭,却喜与妇人交”时,已初见端倪。但后来发生了一件也算惊天动地的大事,使余成了救人的英雄。仍依性格与心理分析,余已不可能按老枪最初构想,去做一个黑色的“猎艳”者了。
概而言之,老枪的市井文本系列,有着丰富的市井意趣与古典情怀,其中有些段落提到平原小城时,虽貌似不经意地信笔写来,但其浓郁的生活气息,却扑面而来,其独有的市井风俗和生活习惯,形象生动,极有特色。限于篇幅,不多赘言。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我对老枪的不少议论文字,稍有微词。作为小说而言,我不大赞成作者以隐性身份在文中直入情节或直接介入。在小说叙述文本中,对事件评价或议论过多,即作者观念性的用语过分地介入,会大大牺牲小说的艺术性和感染力。当然,总的看来,老枪市井文本中的那些导读似的,情节之外的,如画外音般的闲笔,自有其古朴之美与幽默之趣,有些地方非但没有冲淡小说的主题,反而有一种极好的升华故事作用。但毕竟,小说毕竟是小说,应以形象思维为主,作者不能因为得意于自己上帝一般的创想,或说不自觉地放纵自己的表现欲,而收不住笔。
以我对老枪的了解,他对传统小说自来情有独钟,却对现代小说观念与文本结构不甚认同。尤其所谓后现代小说,其对故事与情节的打散与消解,更让老枪大呼头疼。在许多次交流中,他常常提及要把家乡的传统文化作一个深入了解,并尝试以各种形式的文字诉诸笔端。此市井系列,我想,不过是他宏大计划中一个小小的开端而已。与喜爱他文字的朋友一起,我期待他更多的佳作问世。届时,相信老枪会有更多的惊喜送给我们。